法律名词指南
通俗解释常见的法律术语,让你不再被专业名词绕晕
1
诉讼时效
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第188条),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
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管辖权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限。一般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还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
小额诉讼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适用的简化程序。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审理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
5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等。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6
仲裁
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即生效。
7
法律援助
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8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9
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10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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